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考研奖学金表彰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5日 13:54   作者: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鼓励我校学生不断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多举措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与就业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中考取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及考取率100%的学生寝室

二、评选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维护社会公德,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异

4.有违纪行为,尚未解除处分者不予评定。

三、奖学金设置

1.考研优秀个人奖学金

对于初试总成绩在400分(含)以上,单科通过国家最低分数线的学生授予考研优秀个人奖学金证书,并奖励人民币1000元/人,

2.考研优秀寝室奖学金

对寝室成员全部考取研究生且共同在一起居住3年以上的寝室,授予考研优秀寝室奖学金证书,并奖励寝室成员人民币1000元/人。

四、评定表彰程序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毕业班辅导员、毕业生代表为成员的考研奖学金评选委员会。

1.此项评选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开展。五月上旬考研优秀寝室、考研优秀个人本人向学院考研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提出申请。由学院收集、汇总和统计学生录取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2.五月中旬由学生工作部(处)汇总全校的推荐情况后,对各学院的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将复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3.六月中下旬学校在毕业典礼上对考研先进典型予以表彰。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