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我校2017级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签约仪式在大学生活动中心第一活动室举行。109名获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的同学在仪式上进行集体诚信宣誓,并与该贷款的省属高校承办单位——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现场签订了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仪式上,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信保部胡雪娇为同学们就助学贷款的申请程序及按时还贷的重要性等进行详细讲解。校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刘洋对同学们提出要求,他希望大家能够调整心态、自强自立、勤于学业、刻苦学习、真诚守信、心存感恩。
仪式结束后,获得省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在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组织下进行现场签约。
目前我校学生可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两种,其中生源地贷款还分为黑龙江省生源地贷款、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和其他类型生源地贷款等3种类型。我校认真贯彻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为把助学贷款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宣传、认真审核,与承办单位密切沟通合作,确保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