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简介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30日 15:23   作者:   浏览量:

 

学生工作部(处)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在全校开展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日常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资助管理、学生学籍管理、辅导员队伍和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少数民族大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是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有关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统筹全校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推进学生教育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组织进行学生工作的调查研究,推进学生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负责协调、指导和督查二级学院开展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对二级学院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工作,全面协调处理学生重大事件。

二、负责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对全校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行为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紧密结合学生的思想、行为表现及特点,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

、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新生入校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学风建设,创建优良校风、学风、班风,做好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做好对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学生到课率、晚自习出勤率和校园文明行为的检查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四、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水平。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做好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

、负责做好学生资助工作。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勤工助学岗位的推荐工作。负责学生助学贷款和学费催交工作。负责学生的医疗保险工作。

六、负责在校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各项学籍、学历、学位的注册审核上报工作和在校生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学籍工作顺利进行。负责办理学生休学、退学事宜。

七、负责做好辅导员队伍和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包括队伍的建设规划、选聘、培训、管理、考核、表彰等。

八、少数民族大学生事务管理。开展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和岗位责任制的制定、检查、考评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年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案;

2.负责做好重大节日、纪念日的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组织开展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理想信念教育等为核心的主旋律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结合学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教育等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组织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大型活动;

4.依托大学生讲坛、大学生沙龙开展日常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在校大学生的征兵动员、宣传等工作。在大学生中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国家安全意识和国防观念;

6.将发挥校史校风校训校歌的教育作用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紧密结合,引导师生在知校爱校中厚植家国情怀。定期举行升国旗、唱国歌仪式,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

7.发挥大学生习惯使用的网络应用平台传播优势,增强正面宣传吸引力和有效性,深化网络思政守正创新;

8.完成学校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日常管理

1.制定完善学生管理制度,运用数字化手段管理学生、服务学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学生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同时运用相关软件,不断提高学生管理和服务能力;

2.学风建设工作。与各学院共同组织考风、考纪教育,查寝、查课、查操工作以及“助航”晚自习等活动,通过教育和习惯养成活动促进学校学风建设;

3.做好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做好“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做好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

4.学生违纪及处分管理工作。包含学生违纪处分认定、违纪申诉、违纪解除、违纪留档等工作,通过开展普法教育,组织学生手册考试等活动,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意识;

5.危机事件管理。危机事件管理主要包括事前预警、过程控制和事后处理,建立健全学生危机预警体系、危机干预等预案,通过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在校学生安全意识;

6.大学生权益保障。以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为宗旨,积极开展大学生权益保障和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大学生意见反馈渠道和制度,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等问题;

7.学生相关事项的协调与组织。包括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等;

8.本科生疫情防控与排查工作。开展学生防治传染病教育,普及传染病知识,提高学生对传染病的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积极按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学生行程排查和健康管理;

9.完成学校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制度文件;

2.提供学生个体咨询、团体辅导、电话咨询、线上咨询等服务,负责心理咨询记录的保存与整理,负责心理咨询室等功能室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新生、在校生心理健康状况筛查、反馈及建档,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学生的发现及转介工作;

4.负责开展心理素质团体训练、讲座、知识竞赛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编辑、发布心理健康知识材料;

5.负责心理委员和朋辈心理咨询员选拔、培训、管理及表彰工作;

6.负责大学生心理协会队伍建设及工作指导;

7.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专职、兼职教师选聘、培训及管理工作;

8.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平台的建设、维护工作;

9.完成学校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籍管理

1.负责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注册、学籍异动以及学籍数据库的管理、更新和维护;

2.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学信网电子注册;

3.负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及电子学历注册工作;负责各种证书发放、丢失证明书补办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学籍预警工作,定期开展预警工作总结与检查;

5.负责学生信息管理平台(在校生学籍库、今日校园、学信网)维护工作;

6.负责学生证发放、补办工作;

7.负责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在校生登记表印制与发放;

8.负责在校生档案管理、毕业生装档工作;

9.负责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电子图像采集、学生电子数据统计工作;

10.负责往届毕业生学籍学历问题及开具相关证明工作;

11.负责数据信息统计、核对与管理,做好基础数据报表、“高校基层报表”及为各部门提供学生基础数据工作;

12.完成学校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学生资助管理

1.负责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和发放工作;

2.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

3.负责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

4.负责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

5.负责新生入学资助、绿色通道等工作;

6.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

7.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伙食补助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8.完成学校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队伍建设

1.积极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学校党政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部署和决定,负责制定落实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辅导员队伍建设各项工作;

2.协助学校人事部门开展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配合做好计划申报、资格审核及考试招录等相关工作;

3.负责辅导员队伍的培训工作,做好新入职辅导员、在校生辅导员、新疆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的日常培训,选拔辅导员参加全国全省专项培训,帮助指导辅导员进行职业生涯发展规划;

4.负责辅导员队伍的培养工作,做好辅导员业务提升、工作交流,开展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建设、优秀论文评选、学工课题申报、年度人物评选、开展素质能力大赛等方面工作;

5.负责辅导员考核评议工作,优化辅导员考核工作体系,细化辅导员考核各级指标,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学生共同开展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

6.负责辅导员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及岗位设置聘用工作,制定辅导员岗位设置工作方案,修订辅导员岗位聘用专业技术岗位评审标准,开展聘期考核与岗位聘用工作;

7.负责辅导员信息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辅导员基本信息报送与维护,做好辅导员转入与转出信息备案;

8.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调研与交流工作,组织开展辅导员队伍工作调研,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9.负责全校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培训培养工作,定期举办全校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示范培训班、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素质能力大赛;

10.完成学校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少数民族大学生事务管理

1.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等工作;

2.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日常管理服务和工作研究;

3.开展少数民族学生骨干培养工作;

4.指导内派教师在校开展新疆籍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5.指导学院开展少数民族学生工作;

6.处理涉及少数民族学生的各类涉稳事件和突发事件;

7.开展与少数民族学生相关的信息收集、台账建档等工作;

8.完成学校及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